自 2022 年 11 月 OpenAI 的 ChatGPT 聊天機器人上市後,短短三個月時間用戶人數就超過一億,期間ChatGPT 的版本功能持續升級,以及去年( 2024 ) 5 月再度宣布推出新一代多模態 AI 模型 GPT-4o mini,此模型日後人類在使用上不僅可以即時處理語音、圖像和文字,與人類的互動更加自然。位於電腦科學領域的人工智慧 ( 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 ) 技術展現的成果除了協助亦解決人類多方面問題的事物,其成果確令人為之震驚,也促使全球國際於近期兩年公布許多具體與明確的 AI 立法方針與政策,歸因主要重要之一為「安全考量」。去年九月,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豪君在電腦稽核協會 ( CAA ) 30 週年大會的演講分享,從歐盟 AI 立法歷程與歐盟AI法之風險治理的角度,讓我們一同來回顧。
全球國際組織啟動立法 以確保人工智慧系統( AI Systems )安全
2023 年 9 月 13 日,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發表國情咨文,闡述歐盟未來發展的藍圖裡有五項重點,人工智慧的管控為其中一項,也設定管控人工智慧的三大支柱,安全護欄 ( Guardrails )、治理 ( Governance ),以及引導創新 ( Guiding Innovation )。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豪君表示,歐盟將人工智慧對社會的風險程度與大規模流行病和核子戰爭並列為同樣等級的危險,我們也就可理解歐盟為全球最先訂定公布人工智慧法的原因之一,同時此法案於去年( 2024 ) 8 月 1 日正式生效啟用。
AI 風潮,促使近期兩年全球指標性的國際組織,陸續對外頒布、通過與公布,關於人工智慧相關的法案與實施指引,例如 2023 年 10 月 30 日美國拜登總統簽署一項推動及治理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行政命令,加拿大 11 月提出人工智慧和個資法草案修正,德國則於同年 9 月 G7 公布生成式 AI 廣島進程共識並且於 10 月發布廣島進程國際組織發展先進 AI 系統的指導原則。
去年( 2024 ) 3 月聯合國大會通過,以掌握發展安全、可靠值得信賴人工智慧機會,做為促進永續發展的協議 ; 同年5 月歐洲理事會也通過關於人工智慧、人權、民主和法治架構相關的公約等。此外中國大陸在人工智慧的立法也從未落後,她們於 2023 年 3 月產出經由專家學者所建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工智能法,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自 2023 年 8 月 15 日起施行,其立法的步伐相當迅速。

戴豪君表示,國際組織所推行的法案,均有其特殊意味精神所在,例如歐盟人工智慧法的立法目的與美國推動的人工智慧法之特色,大為不同,美國以領導AI人工智慧技術的龍頭地位為思考,而歐盟AI法則開宗明義表示立法目的為確保人工智慧系統 ( AI Systems ) 安全且尊重基本權利,認為人工智慧系統應該是安全、透明、可追溯、非歧視和環境友善,同時強化現有法律的治理和有效執行,以促進安全的人工智慧應用單一市場發展,這也是其立法目的之一 。
從 AI 進展到生成式 AI ( GenAI ),歐盟人工智慧法以風險治理的角度因應生成式 AI 的管制上,將 AI 模型分為兩種,通用 AI 模型和具系統性風險之通用 AI 模型。戴豪君進一步解釋歐盟指的通用 AI 模型是使用大量資料進行大規模自我監督訓練,也就是我們使用大型語言模型( LLM ),對於具系統性風險之通用 AI 模型,是指通用人工智慧模型的高影響力特有的風險,其影響範圍很廣泛,對內部市場也會產生重大影響,例如對公眾健康、公共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