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M視覺隱私防護專家說一個完整的資料安全系統需如同鐵三角般的穩定,三要素均需具備,分別為資料傳輸過程、資料存儲期間的保護和資料顯示期間的保護。
兩年多的疫情,加速全球轉變,甚至讓產業鏈也被迫轉型,例如製造業,因受到全球疫情的影響,上下游的供應鏈不是減量就是停擺,這也促使產業除了開始想方設法的來解決此刻的困境外,也同時接受改變、順應改變。全球大幅度變化,這幾年許多政策與法規相繼產生,無非是希望能夠讓全球聯網互動上更為順暢與協作,例如這兩年大家最有感觸的其一,則是工作空間與型態的改變,有著各樣式,例如在家工作、遠距辦公、分流辦公、異地開放空間辦公(例如,共享空間、咖啡廳)等。改變並非壞事,嘗試新的做法或許會另一種意想不到的成效,也同時是考驗企業的一種應變力。
保護資料隱私 個人、企業一樣重要
2018年5月歐盟個資保護法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 正式上路,這也是被號稱史上最嚴的資料保護規定,企業銷售商品或是服務對象是歐盟客戶且對於擁有歐盟客戶資料,這對於企業來說是一場資料保衛戰,除了保護歐盟客戶的隱私資料,也是要保住自身企業必免觸法遭受GDPR超高金額的罰款。從歐盟對於居民的隱私保護的重視度,我們台灣也不遑多讓,國內自2013年個人資料保護法開始實施,其中個人隱私資料也是其中的環節,例如個人的金融資訊、醫院醫療就診資訊或是通訊(包含電子郵件、電話溝通、通訊軟體等)資訊隱私等均受到個人資料的保護,同時也是企業組織所該具備的個資保護基本觀念。
我們延伸思考,保護資料隱私對企業組織而言也是在保護企業自身營運機敏資料的行為,例如企業的設計製程、上下游供應鏈的通訊資料、合約書、金流交易紀錄等等。當大環境改變,企業組織員工的工作型態改變,從封閉室辦公空間,躍身為半開放共享空間或是全開放式的辦公空間,同時員工尤其是中高階主管或是業務人員幾乎是人手一台筆記電腦,即開啟即可隨時進入正式工作的模式,然而我們該如何確保中高階主管或是業務人員anywhere, anytime 能夠安心工作且同時保護企業的機敏重要隱私資料呢?
「隱私納入設計」與「設計由隱私出發」
2020年5月台灣資誠(PwC Taiwan)聯合會計師事務發表的一篇文章關於『何謂「隱私納入設計 (Privacy by Design)」與「設計由隱私出發 (Privacy by Default) 」?』文章提到「隱私納入設計」與「設計由隱私出發」的概念被歐盟GDPR列入第二十五條的法規內,表示身為企業作為資料的控管者,處理資料的方式,不論是決定資料處理的方式,或是進行資料處理的過程中,均應分別透過科技及組織的措施機制,保護資料主體的個資權利。(註一) 這個概念與3M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視覺隱私防護專家所提出安全系統必備要素有異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