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82%的社群媒體使用者認同社群媒體平台有很多假新聞或不實資訊,並對於各平台的資訊信任程度偏低。同時63.25%的通訊平台使用者也同意常使用的通訊軟體上有很多假消息。即便是傳統媒體,也有59.81%的民眾認同有不實訊息存在。且有64.80%台灣民眾在過去三個月曾透過各式管道接觸到詐騙訊息,其中更有3.56%民眾受騙造成損失。
在個人資料與隱私保護方面,有50.32%社群媒體使用者不認同平台會妥善保護個人資料及隱私。值得注意的是,網路言論的影響力已大幅擴散,77.89%民眾認為新聞媒體也受網路言論影響,使得不實資訊的影響範圍已擴及非網路使用者群體。
今年調查與去年2023年相較,52.17%民眾對自己查證新聞真假的能力信心度提升,超越沒有信心者的42.01%。顯示台灣民眾已意識到假新聞的普遍與嚴重,閱讀新聞時留意正確性,能有效降低假新聞的影響。
在資訊信任議題上,王志仁總編輯指出:「在當前網路時代,假資訊的傳播已不再是單純的加害者與被害者關係,用戶可能也會參與到假資訊的創作和傳播過程中。以近日台灣在世界棒球冠軍賽的新聞為例,我們看到大量未經證實的『棒球作文』在社群平台上流傳。面對這個挑戰,媒體在把關資訊正確性上扮演重要角色。專業媒體需要透過嚴謹的查證流程,確保資訊的正確性。同時,我們也要提醒所有網路使用者,在接收資訊時應該留意來源是否具有公信力。值得注意的是,當使用者在網路上接收免費資訊時,往往不再是單純的消費者,而可能成為商業模式中的一環,這也是造成假資訊氾濫的結構性問題之一。」
詹婷怡董事長表示:「我們面臨的假訊息問題需要從根本面來解決。使用者既是內容的消費者,同時也可能是內容的生產者和傳播者,這使得平台責任的界定變得更加複雜。要有效因應這個挑戰,首要之務是提升全民的資訊素養和媒體識讀能力,讓每個人都具備辨識和阻斷不實訊息傳播的能力。其次,我們必須支持優質媒體的發展,這也是全球的趨勢。在台灣,我們看到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都在進行數位轉型,透過各種工作坊、國際交流等方式,提升內容品質和使用者體驗。唯有打造一個良好的媒體環境,並且讓優質內容更容易被看見,才能從根本上降低假訊息的影響。」
許永真院長認為:「網路上的信任建立需要多方利害關係人共同參與,不能單純歸咎於平台或政府的責任。以目前的法律框架來看,平台雖然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但實際約束力仍然有限。就像Twitter改名為X後,雖然宣稱是為了言論自由,但研究顯示平台上的言論傾向有明顯改變。這凸顯了平台背後的運作機制往往難以被完全掌握。在建立可信賴的第三方機構之前,提升每個人的資訊素養,讓大家都能具備判斷資訊真偽的能力,是當務之急。」